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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今实施 两项民生条款引发争议

使用电脑输入,处方清楚多了。首席记者 王宇衡 摄

近日,卫生部出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下简称病历新规),对病历书写进行规范,同时明确,有关人员无法及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签字。该规定今日起正式实施。规范“天书病历”和“医院代签救命”是否有可操作性,已在媒体上引起广泛议论。

争议一 ▶

新规能否根治“天书”病历

【新规】

病历新规共38条,其中要求病历书写须使用中文,文字工整字迹清晰;内容要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要使用通用的外文缩写,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用外文。

新规还规范了书写病历的时间、项目、内容等方面,甚至书写用笔、字迹颜色也有标准。若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去,注明修改时间,由修改人签名,不得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字迹,使原记录清楚可辨。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经注册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不得涂改;若要取消,应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新规还明确,用处理软件编辑生成并打印的病历,应按规定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关医务人员手写签名。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按权限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医生 工作量太大难免潦草

安宁重生老年病医院院长陆治苹说:“‘天书病历’连医生也不一定能看懂,如果病人转院,其他医生很难详细掌握患者的病史。”看不清的“带病”病历往往会成为损害医患双方的“双刃剑”,新规范的出发点就是保证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但新规能否落实,很多医生和患者持不乐观态度。不少医生表示,因为医疗资源紧张,每天门诊量太大,为节省时间字写得草、使用简称或代码,规范落实难度很大。”

记者了解到,昆明各大医院已开始使用规范清晰的电子打印处方。但部分医院表示,推广电子病历面临资金及部分医生操作难等问题,短期内也难实现。

律师 落实需明确处罚措施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柯表示,病人有权要求医生规范书写病历,但要落实还需要明确相应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