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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须先垫医药费
nbsp; 《办法》规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在事故调查方面,《办法》规定,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