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须先垫医药费
来源:大洋新闻 发布时间:2010-2-8 16:31:25 浏览次数:
核心提示:北京日前出台规定称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先行垫付医药费。安监、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保以及工会等部门将参与事故调查,并
邀请检察院参与。
新京报2月8日报道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先行垫付医药费,安监、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保以及工会等部门将参与事故调查,并邀请检察院参与。记者从北京市法制办获悉,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公布《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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