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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八成医闹事件为国家公职人员组织参与
必须提高,增强职业道德教育,与患者及家属多沟通多交流,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新方法:宁波已启动第三方调解

  2007年11月,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引入了保险理赔机制和人民调解机制。在医患之间,介入了一个以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为核心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把矛盾从院内冲突转移到院外调解。

  据统计,截至去年9月,《暂行办法》共受理医疗纠纷724起,成功调解514起。宁波医护人员被打发生的次数、人数均减少了2/3,医院被砸次数减少了30%。在调解成功纠纷案例中,患方直接索赔7239.18万元,经调解或协商后赔偿金额为1546.68万元,仅占索赔金额的21.37%。

  调查显示,患方对赔款满意度98.5%,医疗机构满意度95.8%。

  据了解,2009年浙江省已开始考虑成立以第三方调解的形式,处理医患矛盾的新机制。目前,省卫生厅已经在酝酿。(时报记者张秉璐艾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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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正确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有三种:

  一是协调。医患双方可面对面协调,协调不成,可前往市卫生局医政处进行行政协调。

  如协调不成功,可走第二步———医患双方可前往杭州市医学会,申请医学技术鉴定。市医学会下属有个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由医学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市一级的专家进行鉴定。患者如对某专家不放心,可要求更换。如对鉴定结果不满,最终可申请由省医学会鉴定,该鉴定结果为终身锤定。

  第三步,是申请法律诉讼。尽管参与鉴定的专家还是从专家库随机挑选,但法院判罚与医学会不同。除判断是否属医疗事故外,还会判断是否造成人生伤害,判法更全。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明文时间规定,从立案,到抽出专家组成员,到鉴定,需在一个月内完成鉴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