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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证据二:《会议纪要》 引证体检不合法之处
下午的庭审由原告方举证。原告方向法庭出示了名为《佛山市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下称《会议纪要》)的证据,这是2006年6月6日由当时的市人事局与相关医院的专家召开的专题会议后所达成的。
《会议纪要》明确表示,地中海贫血诊断应检查红细胞平均体积、红细胞平均血红蛋白、红细胞平均血红蛋白浓度三项指标,如检查结果呈阳性者,即属血液病,体检为不合格。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人社局进行超范围检查的依据就是这份《会议纪要》。首先,该《会议纪要》未公开,违反了信息公开原则,并不合法。此外,其要求三项检查,与《手册》的相关规定相违背。《会议纪要》中,关于携带地贫基因是否属于血液病,应有更权威的鉴定。
人社局:否认《会议纪要》是依据
人社局代理律师表示,在《会议纪要》中列入的地贫基因问题,医学界认定地贫基因就是一种血液病。他们同时表示,即使《会议纪要》是属实的,其中的规定也只是建议,而不是强制。查明原告是否患有血液病,是由医疗机构的主检医生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的。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称在场的人社局工作人员曾出席过该会议,并向他提问该会议召开的起因,而该工作人员回应表示没有负责审查这个《会议纪要》。法官问及《会议纪要》是否公务员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的依据时,人社局代理律师则予以否认。
案情回顾:
小周、小唐、小谢三人参加了2009年的广东省佛山市公务员考试。三人表示他们的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在前两名。其中,小谢报考的是南海区经济贸易局,小周报考的是顺德区检察院,小唐报考的是顺德区法院。
后来,各考生在体检中被安排进行了一项基因分析检测,其中多名考生因该基因检测结果被认定为体检不合格,经复检后仍为不合格,从而失去了被录用为公务员的机会,这其中包括了小周等三人。
三人称,人事局正是在考生血常规五项必检项目都合格的情况下,以其非必检项目平均红细胞体积的检查数值偏小为由要求其进行了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该操作不仅违反相关规定,而且侵犯了考生的身体隐私。
他们后来一纸诉状将佛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人社局)告上法庭,禅城区法院于今年1月5日受理此案。经本报报道这起“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后,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刘艺明实习生廖伟纯)